壹、死亡、失蹤、重傷、安遷、淹水、租屋等救助金申請

 

一、請災民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全戶戶籍謄本。

【均免收規費】

高雄縣那瑪夏鄉、甲仙鄉、桃源鄉、六龜鄉與茂林鄉->由高雄縣旗山鎮、大樹鄉與內門鄉戶政事務所接手。

屏東縣林邊鄉->可在屏東縣東港鎮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屏東縣霧台鄉->由屏東縣三地門鄉戶政事務所處理。

台東縣金峰鄉、大武鄉與達仁鄉->由台東縣太麻里鄉戶政事務所協助。

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090815/2037685.html

 

二、申請說明:

各縣市大都是由村里長、村里幹事勘察,填寫災害勘查表,由鄉鎮市公所向縣市政府提出。

故請備妥相關文件,如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、死亡證明書、屋損照片、淹水照片等等,向村里長、村里幹事聯繫請作成災害勘災表。再向鎮公所聯繫申請。

(高雄縣原則上不須淹水照片)

 

三、參考網站:

(一)南投縣

      http://link.nantou.gov.tw/welfare/index02-3.htm

(二)嘉義縣

      http://www.cyhg.gov.tw/society/chinese/download.aspx?u=H60

(三)台南縣

      http://soc.tainan.gov.tw/cp/10006/WelfareRescue.aspx

應具備證件:診斷証明書或死亡証明書、住屋倒毀情形照片、全戶戶籍謄本向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聯絡

(四)屏東縣

      http://tinyurl.com/o6nrg3

(五)高雄縣

      http://www.sw.kscg.gov.tw/?prog=2&b_id=6&m_id=37&s_id=113

死亡或失蹤救助說明

應備文件:甲式災害勘查報告表、全戶戶籍謄本、檢察機關相驗屍體證明書、印章及郵局存簿影本。

高雄縣有「住屋砂石掩埋救助」,請參見網頁裡頭的「高雄縣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.doc 」第6條。

「印章」不是核發要點規定該交的,應該不必交,收到救助金時再簽章就好。

       http://tinyurl.com/o2zkob

高雄縣  莫拉克風災災害救助核發標準

    高雄縣淹水救助受災戶原則上不必附淹水照片。

(六)台東縣

      http://tinyurl.com/rxymwh

臺東縣救助業務申請表件--> 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

 

 

貳、就學援助  有下列三種,都是向學校聯絡申請。

  一、請緊急紓困助學金:請向各學校申請。

  二、「學產基金」緊急紓困助學金:參見下列網址,也是向學校聯繫,請學校會為學生申請。http://www.edu.tw/news.aspx?news_sn=2708

三、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的助學金:也是由學校彙總提出申請。

 

參、就醫

一、健保IC 卡遺失或毀損無法使用,受災民眾只要通報身分證號碼即可在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。

  二、可免費換發新卡。

  三、部分費用免除。若有積欠健保費,也可先就醫。如下列中央健保局網址。

      http://tinyurl.com/r8659c

 

肆、就業

一、就業服務與臨時工作津貼:(網頁沒資料,請逕洽勞委會職訓局在災區的服務處)

二、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」受災戶申請暫緩繳付本息6-->向原承貸銀行申請。

三、勞保局  因應莫拉克風災勞保局提供之權益保障措施,詳見下列網址,有下列幾個項目,網頁下方有表格下載:

    http://www.bli.gov.tw/news.aspx?sys=news&id=y1juXAXlI6o%3d

1.因風災發生與工作相關之意外,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

      2.緩繳勞、就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,並免徵滯納金

      3.民眾申請喪葬津貼可直接切結請領,免附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

      4.申請勞保遺屬年金及或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,也可直接切結請領

      5.簡化給付申請手續,從寬從速核發給付

 

伍、稅捐

  一、莫拉克風災賑災之捐贈扣除規定  (給有捐贈民眾看的)

      http://www.mof.gov.tw/ct.asp?xItem=53100&ctNode=657&mp=1

 二、國稅局採便民措施 主動核認莫拉克颱風災害損失

      http://tinyurl.com/qg2aqj

個人受災損失金額在【15萬元以下】者,可由當地村(里)幹事或該局配合中央。救災小組派往災區服務之同仁,彙總填具災害損失申報表即可認定,免再檢附其他證明文件。

民眾自行申請災害損失,應於災後30日內提出,可採書面、電話、網路或傳真等方式,向災害發生地或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。

      【註:如果不是15萬以下,還是要申報喔,詳見網址。】

  三、南區國稅局 公告莫拉克颱風災區內營利事業、貨物稅廠商、菸酒稅廠商、扣繳義務人及個人,988月份菸酒稅、貨物稅、各類所得扣繳稅額及本局96年度所得稅未申報核定繳稅案件之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事宜。(詳見網頁)

      http://www.ntas.gov.tw/county/ntas_h/exame_MORAKOT02.jsp

 

 

 

行政院新聞局  莫拉克颱風災後救助及紓困資訊、民眾濟助事項一覽表
http://tinyurl.com/nou2g4

以下是整理的政府機關救助申請、租稅減免等資訊,還會繼續蒐集資料補充。

幫忙災民作各項申請前,建議先看過相關網頁,列印相關法規及申請表格參考。

若有錯誤請回信告知,謝謝。

 

感謝鄉民kai761整理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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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wei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